关于空域的正确定义

 空域的定义很简单,

指各种航空器运行的环境,属于宝贵的国家资源。

空域的分类很复杂,

不同的分类方法对各种空域的界定方式是不同的,

这里我们为大家科普最常规的两种分类方式。

1.飞行情报区

“飞行情报区”是指为提供飞航情报服务和告警服务而划定范围的空间。根据实施空中交通业务的需要,大多数国家将其所辖空域划成若干飞行情报区,而公海上空的飞行情报区,则是根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地区航行协议划分的,并委托《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缔约国提供空中交通业务。

2.空中交通服务空域

“空中交通服务空域”是指规定范围的空域,用字母予以标明,在其规定区间内可进行特定种类的飞行,并为之规定了运行规则和空中交通服务。分为管制空域和非管制空域。

非管制空域则可以直接理解为管制空域以外的空域,在该空域内不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和管制空域比较而言,非管制空域的管理相对宽松,在此空域内,飞行安全由飞行员本人负责。除以上两种主流的空域划分方式之外,还有一种空域叫特殊空域,在这里大喵也简单作以介绍。特殊空域是指国家某些单位为了政治、军事或科学试验的需要,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划设一定的区域,该区域通常限制或禁止民用航空器进入。

特殊空域分为三种

禁航空域(P)=禁区:是在我国境内为了特殊用途和保护公众利益,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划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驾驶民用航空器在禁航空域内飞行。总之就是不能飞进去!不能飞进去!不能飞进去!如果真要打算飞进去,那飞行员恐怕是得做好被导弹追着满天跑的准备了~

限制空域(R)=限制区:使用单位应当经中国民航局同意,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划定,民用航空器使用该区域一般有时间限制和高度限制。

危险空域(D)=危险区:使用单位应当经中国民航局同意,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划定,预先警告民用航空器使用,再经使用和管理单位同意。那么是不是有了这些划分好的空域,只要是飞机就都可以在指定空域内航行呢?答案是:不可以!按照规定,航空器在制定空域内飞行时必须申报所飞行的空域并同时提交飞行计划,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飞行。申报飞行空域在原则上与其它空域水平间隔不小于20km,垂直间隔不小于2000m.一般需提前7日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驾驶员相应的资质证书、飞行器性能数据和三视、可靠的通信保障方案、特殊情况处置预案等。飞行计划申报应于北京时间前一日15时前向所使用空域的管制单位提交飞行计划申请并包含这些基本内容:飞行单位,任务,预计开始飞行与结束时间;驾驶员姓名、代号(呼号);型别与架数;起飞地、降落地和备降地;飞行气象条件;巡航速度、飞行高度和飞行范围;其他特殊保障需求等。紧急飞行如执行紧急救护、抢险救灾或者其它紧急任务,飞行计划申报最迟应在飞行前一小时提出,以便管制单位对空域内航空器进行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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